0823豪雨養殖 #漁業 災情救助機制
0823熱帶低氣壓豪雨,造成嘉義縣養殖魚塭溢堤及水產物流失等災情,農委會已於8月25日公告嘉義縣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屏東縣及雲林縣為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,嘉義縣政府籲請受災漁民自8月26日起至9月4日前,向在地公所申報,縣府將督導公所儘速受理申請及勘災作業,全力協助受災地區漁民復養復建,並籲請漁民做好災後防疫工作。
根據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」第5條規定,實際從事漁業生產的自然人,若養殖水產物災情達損失率20%以上,請受災養殖漁民自107年8月26日起至9月4日止,檢附身分證件、存款簿、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(或租賃契約、委託經營等證明文件)、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(或漁業權執照)、放養申報書(可向公所申印)、水權證明文件等,向所在地鄉(鎮、市)公所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,並依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。
救助項目與額度如下:
#石斑 每公頃38萬元
#鰻魚 每公頃36萬元
#午仔魚 每公頃20萬元
文蛤池工作魚每公頃9千元
其他養殖種類每公頃11萬5千元。
若有養殖生物有異常或疾病情形,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可提供養殖水質檢測、魚病檢診及用藥諮詢等服務,可將池水或魚隻檢體送至防治所(05-3620025)、東石水產動物疾病檢驗中心(05-3734330)或義竹水產動物疾病防治中心(05-3427922),由獸醫師提供檢診及諮詢服務,避免疫情擴大。